北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5年度单位预算
(一)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国家相关财政性资金投融资工程建设评审政策,拟订全市财政性资金投融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和结算评审管理的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规范财政评审业务操作规程。
(三)负责涉及财政性资金投融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和制度执行监督管理等工作,为财政资金管理提供定量基础和技术支持。
(四)负责涉及财政性资金投融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
(五)负责涉及财政性资金投融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和各项合同的合规性审核。
(六)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财政性资金投融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的情况。
北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北海市财政局下属全额拨款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预算审核科、预算稽核科、结算审核科、结算稽核科、综合审核科等6个科室,核定编制数为29人,退休人员1人,在职在编人员为11人,聘用人员为22人。
2025年预算总收入965.57万元,比上年预算总收入万元增加0.16万元,同比增长0.0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25年预算总支出965.57万元,比上年预算总支出965.41万元增加0.16万元,同比增长0.02%。根本原因是人员薪资调整,经费增加。
2025年预算总收入965.57万元,比上年预算总收入965.41万元增加0.16万元,同比增长0.02%。根本原因是人员薪资调整,经费增加。
2025年预算总支出965.57万元,比上年预算总支出965.41万元增加0.16万元,同比增长0.02%。其中:基本支出193.64万元,比上年基本支出441.11万元减少247.47万元,同比下降56.10%,根本原因是新增聘用人员一名,聘用人员经费不在基本支出核算;项目支出771.93万元,比上年项目支出524.30万元增加247.63万元,增长47.23%,根本原因是一般性项目支出增加,聘用人员经费不在基本支出核算。
(一)2025年预算总收入965.57万元比上年965.41万元增加0.16万元,同比增长0.02%。根本原因是人员薪资调整,经费增加。
(二)2025年预算总支出965.57万元,比上年965.41万元增加0.16万元,同比增长0.02%。根本原因是人员薪资调整,经费增加。2025年预算总支出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1.33万元。全部是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依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北海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913.17万元增加1.16万元,同比增长0.13%,根本原因是新增聘用人员一名,工资及社保、公积金等缴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万元。核算财政负担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比上年27.76万元减少26.15万元,同比下降94.20%,根本原因是本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改为在行政运行科目中核算。
3.卫生健康支出7.13万元。按照统一规定比例计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比上年8.09万元减少0.96万元,同比下降11.87%,根本原因是社保计缴比例及基数较上年降低。
4.住房保障支出15.50万元。按照统一规定比例计缴住房公积金。比上年16.40万元减少0.90万元,同比下降5.49%,根本原因是计缴基数较上年降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6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64万元,比上年基本支出441.11万元减少247.47万元,同比下降56.10%,减少的根本原因是聘用人员经费不在基本支出核算;项目支出771.93万元,比上年项目支出524.30万元增加247.63万元,增长47.23%,增加的根本原因是一般性项目支出增加,聘用人员经费不在基本支出核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如下:
(一)行政运行169.39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依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社保缴费。按北海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388.87万元减少219.48万元,同比下降56.44%,根本原因是聘用人员经费不在基本支出核算。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7.63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财政委托业务支出524.30万元,此项支出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向第三方评审中介机构参与协审,完成全年财政部门的委托评审任务及各运行系统维护等工作。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行政单位离退休1.61万元,是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补助支出,比上年0.22万元增加1.39万元,同比增长613.82%。根本原因是本年该科目预算包含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补助等,2024年预算该科目仅核算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补助。
(五)行政单位医疗7.13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特殊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比上年8.09万元减少0.96万元,同比下降11.87%,根本原因是计缴基数及比例降低。
(六)住房公积金15.50万元,是依照国家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16.40万元减少0.90万元,同比下降5.49%,根本原因是计缴基数降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3.64万元,比上年441.11万元减少247.47万元,同比下降56.10%,根本原因是聘用人员经费不在基本支出核算。其中:人员经费166.57万元,公用经费27.07万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具体如下: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6.84万元(全口径),比上年预算5.84万元增加1.00万元,同比增长17.12%,根本原因是按要求需安排培训。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实行统筹管理,2025年部门单位不再单独编制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5年部门单位无公务用车,无预算安排。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5年部门单位无公务用车,无预算安排。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会议费”经费支出预算0.37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培训费”经费支出预算5.40万元,比上年预算4.40万元增加1.00万元,同比增长22.73%。根本原因是按要求需安排两次以上培训,在项目支出中列支。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7.4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17%,同比增加4.43万元,增长19.26%,增加根本原因是食堂运转经费在此科目核算。该预算大多数都用在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北海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478.20万元,比上年减少4.70万元,同比下降0.97%。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4.4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3.02%,比上年增加0.62万元,同比增长25.83%。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8.2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采购14.1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2.96%;工程采购0.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00%,服务采购464.0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7.04%。
1.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方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北海市本级项目2个,预算资金771.93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0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完成全年财政部门下达的委托评审任务;根据委托评审任务的要求安排审核部制定评审计划;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向第三方评审中介机构参与协审;根据项目情况进入建设项目现场勘察,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对建设项目的内容按有关标准、定额、规定逐项进行评审,确定合理的工程建设价格。设1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中心工程审核人员现场勘查次数≥200次;设1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项目资金审减率≥5%;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按规定时间完成;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政府购买服务成本率≤100%;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1.减少不合理的工程建设类财政资金支出;设1条可持续效益指标:可持续效益指标1.财政委托业务支出;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业主满意度≥90%。
重点项目二:项目名称聘用人员工作经费,预算资金247.63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协助完成2025年本单位人事、档案管理、评审项目复核等工作。设1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完成本年度评审项目复核≥5个;设1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资金使用合规;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年度内完成资金使用;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保障单位基本运行成本≤247.63万元;设1条经济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1.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聘用人员满意度≥90%。
三、营收: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营收”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另外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筑设计企业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明显的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北海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北海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另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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