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来《关于申请办理江门市中心医院内科楼8楼心血管内科翻新改造项目立项及工程概算审核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批示意见,同意实施江门市中心医院内科楼8楼心血管内科翻新改造项目(项目代码-04-01-388532)。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2157.98平方米,建设内容最重要的包含优化内科楼八楼心血管内科用房的流程、布局,增设CCU病房,翻新室内装修,更新消防、电气、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580.9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98.49万元,设计费9.8万元,监理费11.52万元,另外的费用61.16万元(含预备费27.67万元)。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一定要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使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比较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逐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一、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同意上述核准。勘察、设计、监理、重要材料、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请依规定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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