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接此函后,请告诉代建单位持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服务资质材料到当地同级价格部分处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运用国家规则的收据,亮证收费,自觉承受价格部分的监督查看。
ຫໍສະໝຸດ Baidu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各市州物价局
一、从事政府出资项目代建服务应具有与代建项目相适应的资质,严厉遵从省政府241号令的规则,本着公平、诚笃守信和服务有偿的准则,与项目办理或运用单位签定代建协议,依协议供给规则的服务并收替代建服务费。
二、代建服务费包含代建单位在项目前期、施行、检验阶段所产生的办理本钱、应缴税费和合理赢利,不包含勘测、规划和监理等中介服务费用。按概算总出资的不同规划超量累进核算,计入项目开始规划概算。施行全过程代建的收费规范为:
仅施行项目前期工作代建服务的,按上述规范的20%计费;仅施行项目施工建造和竣工检验阶段代建服务的,按上述规范的80%计费。
你委《关于核定“政府出资项目代建服务费总额操控数费率规范”的函》收悉。为规范政府出资项目代建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我省代建服务业健康有序开展,进步项目建造办理上的水准、出资效益和工程质量,依据《湖南省服务价格办理条例》、《湖南省政府出资项目代建制办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1号)和《湖南省特定产品和服务价格办理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外省的做法,现就核定我省政府出资项目代建服务费辅导规范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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